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以及《河北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推免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招收类别与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研究生有全日制硕士生和直博生两种;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2,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与普通招考生的学制相同。
三、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列前茅,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2024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学习阶段无重修科目和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以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分或IELTS≥6.0或TOEFL≥90。
四、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要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的,另须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是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6.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于9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scululu@163.com。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
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形式、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复试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四)拟录取
1.学院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于官网进行公示。
3.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硕士推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完成以上程序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原有的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3.学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符合当年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河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
6.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六、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学制5年。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3年。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满足规定学分;入学第3年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开题报告。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具体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079027
学院监督邮箱:hbdxmkszyxy@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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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